溪尾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尤溪县溪尾乡 时间:2024-01-15 17:0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尤溪县溪尾乡人民政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在尤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溪尾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6203001,电子邮箱:xwzfb6203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3年我乡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专栏信息18条,政务公开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乡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每季度认真梳理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结合“聚焦溪尾”公众号、线下政务公开专栏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政务公开信息建设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页面、电话、邮箱地址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广泛宣传最新的政务工作,确保惠民、利民、与群众工作生活生产活动相关的政务工作及时地向群众公开,为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严格把握公开程序,确保公众知情权。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采纳合理化建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另外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溪尾乡人民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大,信息员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加强信息员的学习培训,信息员及相关责任人将积极与县数字建设中心密切联系,学习相关内容,提升业务能力。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

  尤溪县溪尾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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