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尤溪县住建局 时间:2025-01-14 15:5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在尤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尤溪县住建局办公室,电话:0598-6323414,电子邮箱:db630882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尤溪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应公开则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含规范性文件2条,科教文体卫生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务公开方面,含公告公示1条,财政预决算2条,供气2条,住房领域29条;专题专栏方面,含信用专栏13条,法治政府建设3条;开展网上调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其中,网络申请数1件。按时办结率100%。严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主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智慧尤溪等平台为政务工作公开主阵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方面,主要开设有供气、安全生产、住房领域等涉及住建领域的栏目,集中公开我县住建领域有关工作;在智慧尤溪新媒体方面,以公开快讯信息为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确保公开平台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各部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7.6118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动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有待增加;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办法:一是加强纵向、横向沟通,及时将住建领域有关信息公开发布,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强化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自主学习和责任意识,确保对应责任栏目内容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