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1-16 16:3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6323076,电子邮箱:yx632317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尤溪县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5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卫生健康类文件信息19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5条。

  二是做好执法监督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网上及时公开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信息996件、行政处罚信息3件,每季度城区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信息5批次,2023年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结果信息1条,2023年预防接种执法监督工作结果信息1条,梳理更新权责清单信息1条。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重大关切。通过“健康尤溪”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及时报道卫健系统开展主题教育有关情况,及时发布、宣传医改、传染病疫情和全民健康资讯,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内容宣传。

  四是开展网上调查。2023年2月3日至4月3日,在县政府网站网上调查专栏,开展尤溪县乙肝防治知识调查问卷,共设15道题(其中单选题10道,多选题5道),问题主要涉及我县参加调查居民的乙肝感染率,乙肝防控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对开展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项目试点工作的了解情况,以及乙肝疫苗的接种意愿。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尤溪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我局及时、高效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项任务,及时做好县政府网站涉及我局公开内容的信息维护工作。

  二是落实信息审查。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三是强化网站监测。对审核出现的表述错误等问题立即进行修改,确保不出现严重错误和无法访问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健康尤溪”微信公众号设立“健康资讯(健康指导、防控资讯、健康讲堂、健康尤溪栏目、主题教育学习)、医保专栏(医保缴费入口、三明普惠医联保、医保电子凭证)、我的健康(服务平台、预约诊疗、疫苗预约)”三个服务平台,提供便民服务。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对接省卫生健康监督所推进诊所信息化建设,在尤溪试点运行小型医疗机构诊疗系统--“闽诊通”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全省第二批试点、三明市首个试点县)。目前我县42家诊所、门诊部等小型医疗机构已全部上线使用,成为省内首个实现“闽诊通”全覆盖的试点县。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组织局办公室人员参加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责任人制度,落实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日巡查、月检查制度,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件数,以今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依据,与往年数据不相衔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度不高,发布的网上调查参与人数少,执法监督和传染病信息公布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服务渠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公示机制,规范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可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