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时间:2022-01-06 15:5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尤溪县公安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在尤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尤溪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6336060,邮箱:gajbgs6336060@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尤溪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完善公开制度为重点,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警务公开内容,扎实有力推进政府公开信息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有序发布常规公告。及时在网站发布交警报废车辆信息、逾期未检车辆信息、驾驶证注销作废、重点驾驶人临近审验、逾期未检验未换证、非亲属等各类公告,及时反映全县各项信息状况。二是积极回应公众诉求。及时公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8件;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及时发布涉及公众生产生活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安政务信息,和谐警民关系。今年,根据群众关心的问题,完善了 “互动交流知识库”模块中3项10个常见、热点问题及其解答的内容,确保群众少跑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三明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21年及时办理三明市“12345” 政务服务平台信访件812件满意率100%,有效满足社会各界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考评有关事项的要求和通知,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做到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调动各警种、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线上平台建设,专人负责运营,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尤溪警方”2021年推送文章238篇,订阅量2.1万人。整治关停2个微信公众号,整合优化了信息发布渠道。深化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及时在公安交警、出入境、户籍办事窗口服务大厅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尤溪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发布了《尤溪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尤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责任追究规定》《尤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主体,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信息上网保密审核程序,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做到了“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569

行政强制

3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6.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1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队伍建设不够。目前县公安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与各部门业务人员沟通联系不够,且人员变动频率高,缺乏相关业务的培训,导致一些部门业务公开不规范。二是信息时效性不高。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日常工作中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三是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排版不规范、内容摘要不全等问题。  

  今后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完善制度,形成长效管理。在组织机构健全基础上,继续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同时,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对涉及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方面的工作,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三是强化人员培训,规范队伍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多形式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保密意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工作效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四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公开水平。进一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同时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站答复、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答疑,回复群众所问,切实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尤溪县公安局

2022年1月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