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审查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尤政文〔2018〕184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联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13〕171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政办〔2020〕67号)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有陈丽明等39户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社会各界对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如有异议,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6324760
举报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
公示期: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20日
尤溪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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