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受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日期:2023-02-16 15:22 来源:尤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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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住〔2022〕1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政办〔2020〕67号)和《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尤溪县公共租赁房管理暂时规定的通知》(尤政文〔2021〕240号)的要求,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受理工作机制,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网上审批,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请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常态化受理工作,在时限规定的节点内及时登入公共租赁房权力阳光平台办理公租房初审、审核、公示及配租工作。(网址:httpt://bzzf.zfgzf.ccbhome.cn/)

  附件: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住〔2022〕13号)

  2.《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政办〔2020〕67号)

  3.尤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职责及流程图

 

  尤溪县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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