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22-02-15 16:46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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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三明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团明委联〔2021〕17号)精神,制定了《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

  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在我市各类企业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的本地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以后毕业)。

  二、补贴标准

  每人2000元,所需资金由受益地财政承担。

  三、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时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通过“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就业服务——补贴专区”进行线上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审核发放

  1.申报审核。毕业生通过线上提交申请信息(需上传毕业证书,自主创业的还需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毕业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保数据等信息进行审核。毕业生可在“一次性生活补贴”功能模块中查询申请结果。

  2.补贴发放。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及时将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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