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八条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2-02-16 10:17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各县(市、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八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09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