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尤溪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尤溪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9-11 17:57 来源:尤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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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激励全县广大职工在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尤溪样板中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尤溪工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我县辖区内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重点在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中遴选10名“尤溪工匠”。 

  二、申报人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在尤溪县各类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在生产一线岗位的在岗人员。 

      (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工(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近5年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在全县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的技术能手; 

  3.在生产岗位上突破重大技术难题,在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先进工艺改造、技术革新、质量攻关等方面作用突出的创新能人; 

  4.在引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独一无二地位的高端技能人才; 

  5.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师带徒”效果显著,帮助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成长进步的金牌师傅; 

  6.在传统手工艺中传承创新,在特别艰苦行业中守望坚持,在技能比赛中获奖夺魁,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业绩的不凡匠人。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对象按照隶属关系向县人社局或总工会申报。 

  (二)推荐。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负责所在地申报对象审核、推荐,并对申报对象资格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根据条件各推荐1-2名候选对象。推荐对象应是所在地成绩最优秀、贡献最突出的技能劳动者代表。 

  (三)资格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县总工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可根据需要到实地走访、核实。 

  (四)确定初步人选。联合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和领域专家、相关行业协会等各方面代表进行综合评审并综合考虑区域、行业、领域、专业分布等要求,研究确定10名初步人选名单。 

  (五)审定。10名初步人选由县人社局、总工会共同研究确定。 

  (六)公示。入选名单由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组织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相关支持 

  (一)政策支持。“尤溪工匠”当选者,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为各级劳动模范候选人。 

  (二)资金支持。对入选“尤溪工匠”者,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由县总工会负责安排。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级主要媒体对入选的“尤溪工匠”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典型示范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推荐。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在本地开展工匠发掘工作,确保高质量推出人选。同时,把宣传弘扬工匠精神贯穿推荐工作的全过程,让广大职工了解、支持、参与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务必严肃纪律,实事求是,从严把关,确保推荐人选能代表行业、区域工匠形象,对于弄虚作假或未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查实后取消其参评资格及单位推荐资格。 

  (三)严格材料报送。各乡镇、有关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尤溪工匠申报表》(一式三份)、《尤溪工匠推荐汇总表》、候选人1000字的简要事迹以及候选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等对应上述评选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电子版)报送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邮箱:hdw6323991@126.com,联系人:黄德武,联系电话:6300627。 

  附件:1.尤溪工匠申报表 

  2.“尤溪工匠”推荐人选汇总表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尤溪县总工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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