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就业见习政策问答

日期:2024-06-25 09:14 来源:尤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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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工作,是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稳定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就业见习时间有多长?

  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3.就业见习视为就业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4.哪些人符合参加就业见习的条件?

  离校2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尤溪户籍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5.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就业见习岗位?

  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6.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有哪些待遇?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有条件的地方或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

  7.见习单位应履行哪些职责?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建立带教制度,委派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熟悉岗位内容、提升工作能力。见习单位要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8.虚报冒领见习补贴资金的行为如何处理?

  对见习单位虚报、谎报见习人员数量及见习周期、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单位资格,追回骗取套取的就业见习补贴,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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