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日期:2022-01-28 16:57 来源:尤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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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和条件

(1)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2)毕业5年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明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最长不超过3年;(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办理流程

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社会保险增员申报表和缴费明细;(2)《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毕业证书》、社会保险增员申报表和缴费明细;(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毕业证书》、《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增员申报表和缴费明细。(相关表格下载: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

受理机构

当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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