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机构和个人引进劳动力奖补)
补贴对象和条件 |
为我县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一个月(以缴纳失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以上的机构和个人 |
补助标准 |
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奖补 |
办理流程 |
机构和个人出具经用工企业盖章确认的《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
受理机构 |
当地人社部门 |
申请材料 |
(1)《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请表》;(2)《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3)引进劳动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机构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表格可至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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