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桂坑白云石料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阶段性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桂坑白云石料场”进行了阶段性验收,生态环境部门及各有关村代表参加。经实地核验,该矿山已按要求完成阶段性治理任务,专家及参会单位同意通过验收。现按要求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9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0598-6323313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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