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尤溪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尤溪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相关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依法决定。
二、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2025年度尤溪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尤溪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研究制定《尤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年上半年 |
2 |
研究制定《尤溪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 |
县气象局 |
2025年上半年 |
3 |
研究制定《尤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
尤溪生态环境局 |
2025年上半年 |
4 |
研究制定《尤溪县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四严”监管工作机制》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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