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尤溪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尤溪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决策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情予以通报。
二、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2023年度尤溪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尤溪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安排时间 |
1 |
研究制定《尤溪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
尤溪生态环境局 |
2023年上半年 |
2 |
编制《尤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下半年 |
3 |
研究制定《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
县发改局 |
2023年下半年 |
4 |
研究制定《促进全县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 |
县发改局 |
2023年下半年 |
5 |
研究制定《调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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