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溪县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四严”监管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日期:2025-03-20 15:03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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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执法力度,采取了“长牙齿”的硬措施,逐步形成了严的基调和严的氛围,但全县耕地保护总体形势仍然严峻,自然资源监管和执法压力仍然较大。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尤溪县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四严”监管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2.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等文件。

  二、主要内容

  《工作机制》分为工作目标、监管重点、工作机制及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明确工作目标。对2020年7月3日以后出现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建立“四严”监管工作机制,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强化职能部门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工作合力,做到选址时严格把关、巡查中及早发现、发现后分类处置,处置时追责问责,实现违法占用耕地“零增长”目标。

  (二)突出监管重点。1.发现新增问题。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耕地保护“六严禁”内容为重点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2.潜在新增问题。因违法违规用地造成耕地弃耕抛荒的,或已拆除复耕整改到位,但存在二次违法建设风险的。

  (三)建立工作机制。1.严谨选址,包含初步选址审核要求和正式选址审批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初步核实的情况分类推进,明确乡镇和部门的审查内容。2.严密巡查,包含构建“四级”网格监管和多源发现新增问题。全县各乡镇严格落实领导挂钩和乡(镇)属地责任制,构建“四级”网格监管体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巡查。明确了各级网格长、网格范围、网格员以及明确各级职责、巡查频率及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3.严格执法,包含巡查制止,依法查处和拆后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敢于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对巡查发现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立即制止。各乡(镇)和县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拆后监管,巩固违法占用耕地整治工作成效。4.严肃问责,包含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建立问责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牵头组织对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考评成果运用,将各乡(镇)、各部门履行“四严”监管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绩效考评和“四领一促”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新增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乡(镇)、部门,进行警示或提请县人民政府约谈。同时,依托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视情况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保障措施。建立耕地保护法律政策宣传、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两项机制。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耕地保护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浓厚氛围。同时,土地领域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线索发现、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工作衔接机制,形成有效合力,不断提升土地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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