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溪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起草说明

日期:2025-08-23 09:48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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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制定《尤溪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以下简称《成果》),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基准地价是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支撑。按照自然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城镇基准地价应定期确定和更新。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4年10月18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轮《成果》。

  二、政策创新及其依据

  本轮《成果》严格按照《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进行编制。

  三、本轮与上一轮地价成果变化情况

  (一)地价体系变化情况

  1.由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版》对住宅用地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此用途罕见单独出让,一般包含在住宅用地中一并出让,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新增了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其基准地价等同于住宅用地。

  2.采矿用地设置采矿用地调节系数,对于矿产资源丰富、品位高、开采条件好、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中仙镇、坂面镇和梅仙镇采矿用地,调节系数设置为1.3,暨对应工矿用地基准地价的1.3倍,对于矿产资源相对匮乏、品位较低等乡镇采矿用地,不设置调节系数。

  (二)土地级别变化情况

  1.城区级别调整情况

  商服、居住用地变化情况:城西万达周边地块级别调高一级,原五级调整到四级。

  工矿用地变化情况:修正部分边界,没有大变化。

  2.乡镇级别调整情况

  管前镇化工园工业级别调整,化工园内工业已建成区域保持不变,其他范围由工业一级调整至二级。

  洋中镇一级、二级工业均有范围扩大,主要是园区的扩建及园区周边地价升值导致调整。商住用地二级、三级范围有略微调整,三级扩大到集镇建成区(生活区)。

  (三)土地价格变化情况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明确将“稳定地价、稳定房价”作为核心导向与根本目标。若在当前市场下行周期盲目调整基准地价,可能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不利于稳定市场信心与购房者预期。因此,经过充分调研与综合评估,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拟不调整现行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这一决策有效规避了地价无序变动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也为后续土地市场平稳运行、房价保持稳定筑牢了政策基础,更能切实保障企业与民众的合理权益,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支撑。

  另外,由于上一轮基准地价公布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1日,离本轮基准地价评估时点2024年7月1日仅半年时间,为保证更新后的城镇基准地价与上一轮2024年7月1日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有效衔接,结合当前我县土地市场低迷的实际,确保土地市场不产生波动,本轮地价没有大幅度更新,仅对城区市场价值较低迷的、近年来极少出让的部分商服用途进行了调整,如下表。未列明的则沿用上一轮地价,不进行调整。

  乡镇地价市场相对变动缓慢,受市场波动小,两轮更新时间节点相距较短,各乡镇本轮未进行地价调整,继续执行上一轮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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