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意见 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部署要求,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10条任务举措,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领域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家政服务消费需求。
《意见》明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家政服务需求变化,适时增设和制(修)订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职业分类,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家政服务职业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引导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意见》强调,按照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规范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急需紧缺进一步加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发挥家政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家政企业完善实训设施,加强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引导相关院校加强家政服务专业建设,加快推进家政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支持校企合作开发学历与岗位技能双提升项目。加强师资培训和教材开发,丰富线上家政服务培训资源。
《意见》要求,鼓励引导更多劳动者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扩大从业人员规模,缓解家政服务用工缺口。支持家政企业引入现代企业经营模式,打造专业化、规范化家政服务品牌。加强家政企业用工管理,引导家政企业建立与家政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办法。加强家政服务业监督管理和家政企业日常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各类社会组织、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依法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提升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家政服务领域职业技能竞赛品牌,探索开展国家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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