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三奎头片区一期)征求意见稿》补充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尤溪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1日发布了《尤溪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三奎头片区一期)征求意见稿公示》,原定公示期至2021年4月9日终止,已公示4个工作日(不含头尾两天)。现补充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3日结束。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尤溪县城关镇,涉及埔头村。
二、用地面积:17.0452公顷。
三、用地范围:地处尤溪县城东部,城关镇北部,与水东新城、埔头村隔河相望,片区东侧邻近尤溪河,距县城中心区3公里。
四、公示期限
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3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尤溪县七五路6号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6323313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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