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三奎头片区一期)(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尤溪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尤溪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三奎头片区一期)》,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尤溪县城关镇,涉及埔头村。
二、用地面积:17.0452公顷。
三、用地范围:地处尤溪县城东部,城关镇北部,与水东新城、埔头村隔河相望,片区东侧邻近尤溪河,距县城中心区3公里。详见附件1。
四、公示期限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尤溪县七五路6号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6323313
附件:
1.《尤溪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三奎头片区一期)(征求意见稿) 》
2.《尤溪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三奎头片区一期) 》 范围图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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