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复

日期:2024-12-10 10:09 来源:尤溪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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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二期),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二期)(项目编码:2412-350426-04-01-505330)。  

  三、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区。   

  四、项目单位: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滨河大道排水防涝工程(水东大桥至双拥桥全长0.958千米)、解放路排水防涝工程(双拥桥至青印桥全长1.643千米)、环城路排水防涝工程(青印桥至西门中桥段全长2.311千米)及配套部分排水管道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新改建排水管道、排水箱涵、路面开挖和修复及排水管网附属设施。其中新建排水管网9.3公里(管径为DN250-DN1200)、改造排水管网3.8公里(管径为DN400-DN1000),同步建设雨水篦、检查井等附属设施778个,并购置大型移动排涝泵车2台(1000立方米/小时)及附属设施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12225.31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事项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尤溪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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