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尤溪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09-09 17:10 来源:尤溪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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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尤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关于要求批复尤溪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尤溪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尤溪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基地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110-350426-04-01-398372)。 

  三、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水南、浦头、三奎片区。 

  四、项目单位:福建省尤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用地面积25457.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59.3平方米;由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区、文化创研区及三龟廊桥等三部分组成。 

  1、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区位于尤溪县水南片区,用地面积24608.8平方米,建筑面积4439.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基地休闲区、轴线转折区、文化尊礼区、后山庭院区、书院式活动区、游客服务区及其他的附属工程(边坡挡墙、给排水、电力、消防、绿化等)。 

  2、海峡两岸朱子文化创研区位于尤溪县水南片区,在南溪书院内提升改造1000平方米的研学部。 

  3、三龟廊桥1座及配套设施,位于三奎片区,西起三奎大道、东至迎宾路,用地面积848.63平方米、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桥梁全长240.54米、桥面宽10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2375.5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10月-2025年9月。 

  八、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尤溪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十一、原尤发改基〔2018〕8号、尤发改基〔2018〕26号、 尤发改基〔2019〕2号等文件作废。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施工招标。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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