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尤溪县埔头新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一期)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尤溪正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尤溪县埔头新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尤溪县埔头新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112-350426-04-01-818599),现将该项目建议书的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尤溪县城关镇石路村、埔头村。
二、建设期限:36个月。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用地面积为3000亩,由三个子项目组成:
1.石路片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103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场平工程、道路工程(含挡墙护坡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电力设施及其管网工程、通信设施及其管网工程、排洪沟及绿化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
2.埔头片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197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场平工程、道路工程(含挡墙护坡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电力设施及其管网工程、通信设施及其管网工程、排洪沟及绿化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
3.埔城大桥工程及连接线道路工程,桥梁总长度约595米,桥梁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道,采用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刚构结构形式。主要建设内容有场桥梁工程、桩基工程、桥头连接线道路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
四、项目投资资金:项目总投资232000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请根据本批复进一步做好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工艺技术、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其评估工作。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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