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日期:2025-12-16 11:26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 | | |

  城镇基准地价是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支撑。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县对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了新一轮更新工作,并发布了《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4年10月18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新一轮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主要依据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4年10月18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  

  三、工作概况

  2025年,我县启动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通过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合理调度,严格依据技术规程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成果的更新编制,在尤溪县政府网站线上公开征求了广大公众意见,2025年9月中旬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各代表提出的意见,于会后多次和各代表进行了沟通,及时进行了修改,更新成果于2025年10月通过三明市自然资源局验收。

  、主要更新内容

  (一)更新部分类型基准地价  

  1.差别化调整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根据近年来城区商业市场价值较低迷的实际情况,对近年来极少出让的部分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进行稍微下降。  

  2.为合理优化及有效利用自然资源,中仙镇、坂面镇和梅仙镇采矿用地宗地出让评估中应使用对应基准地价的1.3差异调节系数作为评估计算基数。  

  (二)新增基准地价类型及级别略微调整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版》对住宅用地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因此,本次新增了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类型。  

    2.工业用地级别调整。管前镇化工园因市场需求变化,其土地价值有所下降,化工园内工业已建成区域保持不变,其他范围由工业一级调整至二级;洋中镇一级、二级工业均有范围扩大,主要是园区的扩建及园区周边地价升值导致调整;其他工矿用地只是修正部分边界,没有大变化。

    3.商住用地级别调整。城西万达已经出让,基础设施逐渐成熟,周边地块级别调高一级,原五级调整到四级。洋中镇商住用地三级稍微调整扩大到集镇建成区(生活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林长湄,电话:0598-632844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