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尤溪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5-08-10 11:20 来源:尤溪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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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系列政策措施,我县依据《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闽政办〔2025〕12号)和《三明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政办规〔2025〕2号),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尤溪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提振市场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升县域经济总量和经济发展质量。

  三、范围期限

  2025年8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实施稳就业促增收行动、实施消费能力保障行动、实施服务消费提质行动、实施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等7个方面,共29条措施。

  重点把握三个原则:

  一是强化政策衔接适配。29条措施以《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明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基本遵循,融合尤溪本地发展需求与特色,提出新的政策举措,如第8条“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既确保契合上级政策方向,又贴合县域实际。

  二是锚定年度任务推进。聚焦县里今年必须要完成的工作,将刚性任务嵌入措施。比如,第3条“强化技能培训”明确“全年完成1400人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第7条“提高医疗保障”明确“为全县适龄女性接种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3553剂次,在公共场所配置4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均是今年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三是保障政策兑现落地。《实施方案》中涉及补贴补助类措施,主要由上级财政安排和省级补助资金,需要县级配套资金已列入年初预算,不新增地方财政压力;项目实施类任务,通过主动向上争取资金等方式,保障资金到位、项目落地。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发改局 张家暄,0598-633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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