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3年我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20个首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之一,2023年—2025年连续3年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25〕25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2023—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23〕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2025年度尤溪县酸化耕地治理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二、政策依据
1.《实施计划》第三大点第(一)点开展酸化耕地治理中表述:“2025年持续开展8.02万亩酸化耕地治理”。依据是:《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25〕25号)文件中2025年福建省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指出“浦城县、尤溪县继续在2023年项目实施区域继续开展酸化耕地治理8万亩”。
2.《实施计划》第五大点第(二)点抓好资金管理中表述:“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和指导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中标企业按合同项逐项落实发放产品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在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缩短资金拨付环节时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依据是:《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25〕25号)文件中2025年福建省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中保障措施指出:“重点围绕资金使用、物料质量、采购发放、机械撒施等关键环节,推进数字化信息化监管,积极探索实时动态监管、第三方监理等,推动实现酸化耕地治理监管全流程覆盖。”“对集中采购物资的,要推广物资发放县级‘四级确认制’(即受益农户签字、村组登记造册、乡镇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
三、目标任务
2025年持续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面积8.02万亩,采集和分析土壤样品80个,建立样板田5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的工作机制。2025年度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土壤pH值平均提高0.2个单位以上,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四、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包括六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综合治理酸化耕地酸、粘、瘦、板等主要问题,实现耕地质量提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持续治理酸化耕地面积8.02万亩,采集和分析土壤样品80个,建立样板田5个,项目区土壤pH值平均提高0.2个单位以上,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第三部分,工作内容:1.开展酸化耕地治理,2.综合治理样板田建设,3.取土化验,4.效果评价。
第四部分:进度安排: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在2025年10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土壤酸化治理阶段在2026年1月31日完成;第三阶段:验收与总结2026年3月31日,全面完成项目验收(不含样板田)和项目总结等工作并上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1.压实工作责任,2.抓好资金管理,3.强化监督检查,4.开展宣传指导。
第六部分: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五、范围期限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尤溪县全域,涵盖在尤溪县境内参与酸化耕地治理的企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等主体。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张秉涯,0598-6323804
一、制定背景
2023年我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20个首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之一,2023年—2025年连续3年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25〕25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2023—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23〕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2025年度尤溪县酸化耕地治理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二、政策依据
1.《实施计划》第三大点第(一)点开展酸化耕地治理中表述:“2025年持续开展8.02万亩酸化耕地治理”。依据是:《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25〕25号)文件中2025年福建省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指出“浦城县、尤溪县继续在2023年项目实施区域继续开展酸化耕地治理8万亩”。
2.《实施计划》第五大点第(二)点抓好资金管理中表述:“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和指导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中标企业按合同项逐项落实发放产品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在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缩短资金拨付环节时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依据是:《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25〕25号)文件中2025年福建省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中保障措施指出:“重点围绕资金使用、物料质量、采购发放、机械撒施等关键环节,推进数字化信息化监管,积极探索实时动态监管、第三方监理等,推动实现酸化耕地治理监管全流程覆盖。”“对集中采购物资的,要推广物资发放县级‘四级确认制’(即受益农户签字、村组登记造册、乡镇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
三、目标任务
2025年持续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面积8.02万亩,采集和分析土壤样品80个,建立样板田5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的工作机制。2025年度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土壤pH值平均提高0.2个单位以上,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四、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包括六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综合治理酸化耕地酸、粘、瘦、板等主要问题,实现耕地质量提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持续治理酸化耕地面积8.02万亩,采集和分析土壤样品80个,建立样板田5个,项目区土壤pH值平均提高0.2个单位以上,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第三部分,工作内容:1.开展酸化耕地治理,2.综合治理样板田建设,3.取土化验,4.效果评价。
第四部分:进度安排: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在2025年10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土壤酸化治理阶段在2026年1月31日完成;第三阶段:验收与总结2026年3月31日,全面完成项目验收(不含样板田)和项目总结等工作并上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1.压实工作责任,2.抓好资金管理,3.强化监督检查,4.开展宣传指导。
第六部分: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五、范围期限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尤溪县全域,涵盖在尤溪县境内参与酸化耕地治理的企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等主体。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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