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尤溪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尤政办规〔2024〕1号)精神,做好我县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尤溪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二、文件内容
一是实行商品住房消费补助。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对在我县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有关人员(含县外人员)给予住房消费补助,明确了适用范围及时间、补助总额度、补助标准。
二是鼓励在县城购房,提供就学、落户保障。明确了在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网签备案证明、首付款发票,可先行办理落户及子女入学报名。
三是引导房产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组织全县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举办新春房展会,给市民提供一站式选购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商品房促销活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折扣、团购、消费券等活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
四是其他相关规定。
五是明确补助购房发放流程。
六是明确政策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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