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尤溪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省级补助资金使用及奖补方案》
一、制定背景
出台《尤溪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省级补助资金使用及奖补方案》(以下简称《奖补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和共同缔造理念,准确把握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工作重点,以“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为目标,加强项目、资金、政策等关键要素倾斜力度,注重保护濒危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严禁大拆大建、打造景观,加强传统村落建筑风貌管控,深入挖掘特色传统文化,探索融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政府投入、“以奖代补”、引入社会资本、村民自发参与等多种建设投资模式,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提升改善传统村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打造成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与利用示范“全国样板”。
二、政策创新及其依据
1.正文第(四)项第一点提出: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按《尤溪县建筑风貌导则》要求修缮改造,符合导则修缮改造要求的,按照修缮单栋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另外新建改造屋面燕尾脊的单栋补助1000元。该项省级补助资金总额限额300万元。
主要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的通知》(闽建风貌〔2023〕3号)文件附件1第四项第(一)条:示范县内每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内传统建筑使用状况得到提升,确保每个村至少开展2栋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
2.正文第(四)项第三点提出:对传统村落传统风貌建筑活化利用引进设计单位、高等院校、台湾团队、公益性业态等驻村驻点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活化利用项目,每个点按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改造费用的5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该项省级补助资金总额限额200万元。
主要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快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样板工程的通知》文件附件1第(一)条:(一)创新传统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方式。探索通过多种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传统建筑资源,在保持传统建筑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破解历史文化保护与居民改善生活条件之间的矛盾。
三、主要内容
《奖补方案》包括六个部分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实施原则,三是奖补资金申报项目范围,四是资金使用及奖补限额,五是奖补资金申请基本程序,六是资金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永端 ,联系电话:1516062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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