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尤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
一、 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范对外委托评审的行为,结合当前我县财政投资管理实际情况,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的通知》(尤政规〔2023〕3号),研究制订《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尤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 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范对外委托评审的行为。
三、 工作进展
尤溪县财政局于2023年5月18日草拟了《尤溪县财政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月23日至26日征求了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意见,5月30日经局党组(扩大)会审议,同时,根据局党组(扩大)会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以局文件下发执行。
四、 范围期限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福建省、三明市财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福建省、三明市财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五、 主要内容
《通知》共八章二十六条,包含总则、中介机构的选取、委托评审程序、中介机构管理、中介机构的考核、委托评审费用、法律责任、附则。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包括制定目的、依据及项目送审要求等;
第二章 中介机构的选取。包括中介机构的名单、基本条件、评审人员资质要求、应当回避的事项等;
第三章 委托评审程序。包括委托报批、确定机构、签订合同、评审流程等;
第四章 中介机构管理。包括对中介机构合同管理、廉政风险管理、评审质量要求等;
第五章 中介机构的考核。包括对中介机构实行考核评价管理、委托中介机构的奖罚措施等;
第六章 委托评审费用。包括评审费用安排、拨付等;
第七章 法律责任。包括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理等;
第八章 附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