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县级预备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尤溪县县级预备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开支。
二、范围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使用范围
(一)自然灾害救灾
1.抢险救灾支出;
2.灾民生活救济支出;
3.其他与自然灾害救灾的有关支出;
(二)不可预见费
1.突发性事件开支;
2.突发公共安全性事件开支;
3.县委、县政府临时决定事项及项目开支;
4.安排预算时不可预见的政策性增加支出;
5.安排预算时其他不可预见的开支;
四、使用原则
(一)总额控制原则
(二)勤俭节约原则
(三)专款专用原则
五、联系方式
县财政局,郑瑞庆,0598-632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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