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尤政文〔2021〕38号)

日期:2021-03-17 10:59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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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出台背景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77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快建立我省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自然资源分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及时反映我土地使用价格变动状况,充分发挥地价的调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二、 目标任务 

  根据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建设情况确定本轮基准地价修编范围根据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修订更新尤溪县城土地级别和地区段并制定基准地价应用方案、制作土地级别图和基准地价图相关图件。最后申请基准价成果验收,上报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三、 工作进展 

  已完成准地价成果上报市自然资源局通过验收,并已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四、 范围期限 

  编范围为:尤溪县中心城区(西城镇、园区)及梅仙镇、西滨镇、洋中镇、新阳镇、管溪口镇、坂面镇、联合镇、汤川乡、溪尾乡、中仙乡、台溪乡、八字桥乡 

  、主要内容 

  1、尤溪县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2、尤溪县乡镇地基准地价表 

  3、基准地价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说明

  4尤溪县乡土地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六、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理划拨补办出让

  受理联系人:徐女士,6328447 

  执行标准:《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第1号令) 

  需要材料:提供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写上联系方式)、土地批文、房改房提供公有住房合同书(98年版)、集资房提供集资产权界定表(产权比例100%)自建房提供评估报告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准地价应用时的注意事项:基准地价是一个级别中同一使用类型土的平均价格。由于同一级别土地仍存在差异,宗地的评估根据不同用的类别基准地价进行因素修正。 

  本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基准地价的通知》(尤政文2017〕344号)停止执行。 

  八、关键词诠释 

  “五通一平”,即土地征用和拆迁,具备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排水条件的熟地价。但“五”不包括项目建设向有关部门缴纳的住宅建设配套费及市政管线的接入工程费用。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小徐 632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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