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新区城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20〕73号)

日期:2020-05-20 17:18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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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建设西城新区是县委、县政府东扩西连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2020年以前征迁工作主要是执行2012年制定的《尤溪县西城城市建设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尤政文[2012]160号),但该方案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西城当前的征迁工作需要。为了做好尤溪县西城新区城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森林条例》、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尤政文〔2017344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尤政文〔2017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西城城市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完成以九阜山旅游为依托和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城西工业园区为支撑的宜业宜商宜居宜游生态新区建设,即东起尤溪县第七中学,西至玉池村、七尺村(尤溪县竹木加工集中区用地红线范围),南至光林村、团结村,北至解建村、联建村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依据、原则、监督等内容。 

  (二)第二章: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西城新区建设大会战指挥部,负责西城新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社会稳定、民事协调等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指导、协调、监督西城镇、有关村和有关部门实施。 

  (三)第三章:生产生活安置。对房屋补偿安置的原则、安置户数和人口的确定、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安置点规划设计建设及宅基地、套房选择评分标准等等做了详细规定。 

  (四)第四章:企事业单位房屋的征收。对企事业单位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做了明确规定。 

  (五)第五章:征收土地补偿。对土地补偿费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占用农用地做了明确规定。 

  (六)第六章:实物补偿标准。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林木及地面其他附属物、各类房屋、附属物及其他补偿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对搬迁补足费和临时过渡安置费也做了规定。 

  (七)第七章 :补偿资金管理和发放。西城镇人民政府设专户管理,由县西城城市建设指挥部拨至专户,实行集体研究,镇政府主要领导一把笔审批,西城镇人民政府与村做好征地补偿资金的制表造册,对外公示,接受监督。对土地及其附着物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其他补偿费的发放方法分别做了规定。 

  (八)第八章:征收补偿争议处理办法。在征收实施过程中,征地实施单位与被征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第九章:奖惩措施。对奖惩措施、困难保障等做了详细规定。 

  (十)第十章:附则。主要是说明特殊事项、解释机构、办法实施时间等。 

  四、解决问题 

  (一)补偿安置原则 

  西城片区征迁已经开展十几年,几个征迁项目房屋补偿均采用低进低出的补偿原则,宅基地安置采用证载建筑占地面积与人口相结合的安置办法。《西城新区城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西城区域建设历次征迁实际情况制定,总体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本次新区补偿方案也是采用这种补偿和安置办法。同时,西城新区征迁项目补偿标准都已相应提高(房屋作价补偿参照莆炎高速标准,在此基础上多了290/㎡的奖励金。),目前已是西城片区最优补偿安置办法。 

  (二)本次征迁的意义 

  随着昌福铁路、厦沙高速和莆炎高速相继建成通车,西城新区已然成为尤溪新的门户。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做出了西城新区建设大会战这一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以九阜山旅游为依托和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城西工业园区为支撑的宜业宜商宜居宜游生态新区建设步伐,对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缓解老城区拥挤和容量不足具有重要意义。建设西城新区是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的需要,是回应群众期盼、顺应民心民意,完成45.3万尤溪人成为“城里人”的美好夙愿。 

  (三)特殊群体的补助 

  若自行组织过渡安置的,对年龄65周岁-75周岁的老人,其临时安置过渡补助按3000/人,75周岁以上的老人其临时过渡安置补助按5000/人,一次性给予追加补助。低保户、重度残疾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每户补助13000元,并享受优惠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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