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19-10-14 10:26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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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尤政办〔2019〕45号)。现根据文件精神,就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的参保缴费范围、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以及如何参保登记进行解读。

 

  一、2020年医保参保缴费范围有哪些?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参保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主要有以下4类人员:

  1.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尤武警中队官兵;

  3.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以及持有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4.已在三明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流动人口的子女。

 

  二、2020年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缴费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二)2020年7月1日起缴费人员按2020年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不低于520元/人。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

 

  三、2020年医保的缴费时间有哪些规定?

  (一)正常缴费期: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非正常缴费期:

  1.补缺补漏: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

  2.逾期缴费: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3月1日起缴费的参保人员需执行60天的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及医疗救助对象除外)。

 

  四、2020年医保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一)缴费居民

   税务部门接收由医保部门传递的参保登记信息和应缴费信息后,提供“网上、掌上、自助、实体”等多元缴费渠道,由缴费人自行选择渠道完成缴费。缴纳的资金先缴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再划转至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1.手机终端。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云闪付、e三明。城乡居民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闽税通APP、云闪付,可完成自行缴费;其中:闽税通APP,实名认证后可自助为本人或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网上终端。各乡(镇)、各村(居)委会经办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实名认证后,可为所属辖区内的参保人批量代缴,也可查询所属辖区的缴费情况。

  3.自助终端。城乡居民可就近在村(居)委会或金融普惠点,通过在金融普惠点或村(居)委会的自助终端设备,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普惠点商户和村(居)委会应为缴费人提供便利服务。

  4.上门申报。城乡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缴费期内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场所进行申报缴费。

   缴费人通过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云闪付、自助终端、电子税务局等自助渠道缴费后,将实时生成电子缴费记录凭证,缴费人可通过闽税通APP、电子税务局对凭证进行核验。

  (二)免缴居民

  1.第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无须缴费。各认定部门于认定或取消医疗救助对象资格后及时报送市医保中心尤溪管理部进行动态调整。

  2.其他由县财政资助的参保对象:残疾人、农村农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各认定部门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资助参保花名册报送市医保中心尤溪管理部,未及时报送的,不予纳入(或取消)资助参保,由有关部门申请县级财政资助金额后自行与免缴对象结算。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缴费:通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各村设立的微信二维码扫码缴费或现金缴费。

 

  五、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上年度已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居民医保登记。首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及停止职工医保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

  1.城乡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内居住证)或港澳台通行证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2.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持户口簿、出生证在县总医院、县中医医院医保服务站或市医保中心尤溪管理部办理参保登记。

  3.驻尤武警中队官兵由所辖中队办理参保登记。

  4.免缴对象由认定部门向市医保中心尤溪管理部申报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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