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19-04-18 13:01 来源:尤溪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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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和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尤政办〔2019〕25号)政策解读

  一、背景思路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持续增加学前教育投入,持续加强普惠性资源建设,持续推进保教改革,但随着生育政策调整以及适龄人口规模结构变化,我县学龄人口进入了新的上升期,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与现有教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突显,民办学前教育在缓解幼儿入园难、普及学前教育、弥补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我县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良莠不齐、普惠性学位不足、资源结构失衡、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短板”所在,坚持统筹协调,加强民办幼儿园建设,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若干意见》对接实施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县今后一段时间民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审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和扶持一批”办法,扩大民办幼儿园普惠优质资源供给,提升全县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三、政策亮点

  1.优化审批推动发展

  为加快推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依据《福建省消防部门深化改革便民服务八项措施》(闽公消〔2018〕135号)精神,提供审批制度保障,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治理整顿。

  2.强化管理接受监督

  完善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建立民办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实行民办幼儿园动态监管,建立民办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更新民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民办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按尤溪县委〔2019〕1号会议纪要精神,由县教育部门制定学前教育教师培训方案,分批次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以及财务人员,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的素质。

  4.加大普惠扶持力度

  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创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民办普惠幼儿园的发展。

  5.资源共享提升质量

  加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示范辐射作用,通过公办园与民办园“结对子”方式,帮扶民办幼儿园教师素质的提升,以全县省、市、县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分片区开展保教指导工作,避免幼儿园“小学化”教学现象。

  优化审批、强化管理、加强建设、加大扶持、提升质量是“尤政办〔2019〕25号”文件的重要政策,通过这些措施,引导全县民办幼儿园创建规范园、普惠园、示范园和特色园,加快优化民办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努力破解民办学前教育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民办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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