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政策解读

日期:2018-12-28 09:03 来源:尤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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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  关系你我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政策解读

      县统计局副局长、县经普办主任何光文

 

  1.问: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我国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分别开展了三次经济普查,今年是第四次。这次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我国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战略行动和重大决策。对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对我县摸清新时代经济家底,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问:这次普查都涉及哪些单位和群体呢?

  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简而言之,就是除农、林、牧、渔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3.问:外地在尤溪的单位也参加普查吗?

  答:经济普查原则规定,普查对象在经营活动所在地,即按“在地原则”进行普查。也就是说外省、市、县的法人单位在尤溪县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也要参加我县的经济普查。但建筑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需按法人单位注册地进行普查。

 

  4.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5.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呢?

  答: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在时间上分三个阶段进行。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进行动员部署,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做好普查物资准备,开展单位清查等;201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6.问我县经济普查目前进展如何,接下来还有哪些工作要做?

  答:目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机构。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县政府发文成立了尤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彭琴莲任组长,组成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统计局等17个部门,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8月30日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各单位挂钩和督查制度,推动部门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全县各乡镇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了人员、经费等。

  二是动员部署。县政府8月23日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视频会议,并下发《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县统计局召开由乡镇分管领导和经普办主任参加的经济普查推进会议,总结交流准备工作,对四经普准备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乡镇政府均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会议,对四经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三是做好“两员”选调和培训。按照“思想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要求,结合实际,全县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工作,乡(镇)、村两级普查员和指导员合计434人,完成经济普查清查和登记业务培训。

  四是完成单位清查。按照全县经济普查工作部署,9-11月,全面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建立普查单位名录。其中,9月7日完成了部门资料整理并建立清查单位底册,9月10日完成267个普查区、334个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从9月20开始,各普查员手持PAD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工作。11月10日完成单位清查。

  接下来还有几项主要工作: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宣传。12月是经济普查集中宣传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进行经济普查宣传,逐使广大普查对象充分了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依法普查意识,提高依法及时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二是实施普查登记。根据经济普查时间安排,2019年1-4月,全县将集中组织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登记时,普查员将组织全县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在技术手段上,一套表单位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普查员使用PAD入户调查的方式组织填报普查表。三是普查数据审核验收与汇总。为确保数据质量,县普查办在做好登记验收数据审核的基础上,2019年4-9月将统一组织普查数据的集中审核和检查验收,并进行数据评估、汇总。四是数据发布与资料开发利用。通过前面的阶段工作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普查资料,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和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项工作,并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这一阶段时间安排在2019年10月-2020年12月,主要工作是:发布普查公报,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础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技术总结等。

 

  7.问:这次普查的调查方法有哪些?

  答:一套表单位,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在线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由普查员使用PAD采集数据和初审,并通过无线网络上传;个体经营户,抽取一定的样本单位,由普查员使用PAD入户采集样本单位数据和初审,并通过无线网络上传。

 

  8.问: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问:这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以及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10.问:经济普查对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经济普查对象有权要求普查员对其提供的商业秘密资料进行保密。对普查工作享有监督权,有权揭发、检举普查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11.问:我们要如何辨别普查员的身份?

  答:普查员在了解情况和入户登记时,会出示由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发的普查员证,以示身份。如果看到证件还不放心,担心有可能假冒,还可以打电话确认,可以向当地的普查机构,比如县普查办,乡镇普查办打电话核实。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普查员到企业登记的时候都有熟悉这个单位情况的村(居)的基层同志陪同,这样可以有效的杜绝和避免假冒普查人员。

  12.问:在经济普查中普查对象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呢?

  答:在2018年度普查准备工作期间,各类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性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等基础资料,整理好单位的财务账目,办理并准备好相关证照。在普查入户登记时,要积极主动地安排专门人员,比如单位的统计、会计人员和管理证照的人员,对佩戴证件进入你单位进行经济普查登记的人员进行接待,并依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普查对象要注意几点:一是请不要怕麻烦,如果你单位准备工作充分,普查人员入户登记仅占用半个小时左右时间;二是你单位如果有存在以下情况的,如普查登记期间经营地点有变换,经营地点不固定、在居民小区或在其他单位内部等普查人员不易找到的,请你单位安排专人与当地普查机构、统计部门或村(居)委会联系,告知经营地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三是本次普查登记时间正值临近2019年春节之际,如果你单位处于停产歇业状态或本单位与普查登记有关的人员有出差和度假安排等任何可能影响普查登记的情况,可以提前向当地普查机构、统计部门申报进行提前普查。各级普查机构或统计部门对于与你处联系的单位人员,要热情接待并做好记录,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要请示上级普查机构或统计部门同意后,予以执行。最终的目标是保证入户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并做到单位不重不漏。

 

  13.问:如何保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呢?

  答: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开展经济普查,目的就是要摸清家底,搞准情况。普查的核心工作就是要确保数据质量。为了确保这次普查的数据质量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只有查全了普查对象,普查质量才能有保障。所以,首先要把普查对象找全、找准。全县从9月份开始进行单位清查,与税务、市场监管、编办、民政等部门搜集行政登记资料,导入单位清查系统进行排重比对,生成单位核查底册。到12月底,以核查底册为抓手,对所有单位进行“地毯式”核查,查清每一个单位目前的基本状况,为正式普查登记提供准确的单位信息。
    二是强化质量控制。全面加强经济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统一组织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工作。对普查对象上报的数据,不仅要在行业内进行排重、查询、修正,还要进行跨专业、跨地区审核、排重、查询、修正。同时,按照省、市上要求,县普查机构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建立经济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方案。

    三是利用科技手段。我们全面建立了普查区电子地图,对普查对象进行GPS现场定位,同时,利用联网直报方式或手持数据采集终端(PAD)现场采集、报送普查表,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是加强宣传动员。主要是为了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确保普查对象主动报表、如实报数。各级普查机构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今天的访谈,也是为了更好地宣传经济普查工作。在此,感谢各位网友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

    五是加强执法检查。加强经济普查执法检查,要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及时曝光。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全面执行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部门数据质量核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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