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落实扶贫攻坚各项财政政策

日期:2018-04-18 10:40 来源:尤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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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落实扶贫攻坚各项财政政策 

尤溪县财政局

   

  扶贫开发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推进脱贫攻坚,无论是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还是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每一项都离不开资金投入,财政资金投入是最重要的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来源。十八大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筹措扶贫资金,保障扶贫开发投入,并与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扶贫攻坚的政策措施,保障全县扶贫工作有序开展,精准施策。 

  一、我县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根据中共尤溪县委办公室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尤溪县深化精准扶贫 2016 - - 2018 年行动计划 》 的通知,截止2015年底,我县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1928户、5962人,2016年减贫2000人、2017年减贫2000人、2018年减贫1962人,返贫人口全部实现脱贫,两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乡,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24个贫困空壳村全部脱贫。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 2018 年,我县生活在国定贫困线以下农村贫困人口人全部脱贫。2020年精准扶贫成果进一步巩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强村富民的目标基本实现。 

  二、经过这两年的努力,现在我县贫困人口脱贫情况如何? 

  通过2017年7-8月份和12月份动态调整后,我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1881户5921人 

  2016年实现脱贫882户2929人,其中:国定标准贫困户脱贫579户1941人,省定标准贫困户脱贫303户988人。 

  2017年实现脱贫990户2966人,其中:国定标准677户2016人(国定对象全部脱贫),省定标准313户950人。 

  2018年未脱贫贫困人口9户26人,全部为省定标准。 

  三、2017年我县一共投入多少扶贫资金? 

  去年我县支付各类扶贫资金10588.29万元,其中: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及易地搬迁资金2782.3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120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60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专项贷款资金3308.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593.47万元、中央扶贫发展资金368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83万元、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补助资金50万元、革命基点村和重点老区村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110万元、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项目22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市级扶贫开发资金160万元等。

  四、在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首先,县级财政在每年安排预算时,重点向扶贫项目倾斜,并确保每年资金投入都有增长。其次,在既有扶贫资金投入基础上,县级财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上级要求,2016年—2020年,县级财政每年按我县上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第三,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相关支持扶贫项目资金扶持政策,结合我县实际,争取上级扶贫资金扶持。 

  五、我县有哪些财政政策支持扶贫攻坚? 

  1.实行发展产业扶贫。产业扶贫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创业发展,对贫困户购买种苗种畜禽、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生产设施和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光伏扶贫等项目进行补助。 

  2.加强金融扶贫。鼓励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创业和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 3.实施造福工程搬迁扶贫。加大投入,保障造福工程搬迁任务于2018年完成,每年扶持建设一批2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区。建立县级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省级下达我县地方债和专项建设基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长期低息贷款,以及财政贴息贷款等支持政策,加大对造福工程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的扶持力度,同时为非国定同步搬迁的农户提供长期低息贷款。 4.实行教育扶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安排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中职教育项目补助。  5.实行医疗卫生扶贫。实施医疗救助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提高医疗救助对象筹集标准并建立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对象的筹集标准从每人200元提高到400元;建立临时救助,除省级补助外,县级财政按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  6.实行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加大投入力度,从2016年起将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每年提高350元。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 

  

  

  

  

  六、有许多贫困人口居住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住房条件很差,我省通过实施造福工程以及易地扶贫搬迁来改善这部分人群的居住条件。我县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政策?

  (一)“造福工程”政策  “造福工程”政策一直是我县推进开发式扶贫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 “十三五”期间,造福工程搬迁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五是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五保户。  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补助标准为:根据搬迁家庭人口按每人3000元补助,五保户按每户15000元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补助标准为:一是对百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每增加100户增加补助150万元;二是对5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三是对20-49户的安置区,以20户补助20万元为基础,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  (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调研时明确要求,要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为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我县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改善居住条件。 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补助政策如下:一是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搬迁的补助标准为:每人补助25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省级财政补助3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可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此外,根据需要,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人均不超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贴息。二是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搬迁的补助标准为:省级财政每人补助10000元(在每人补助3000元基础上,2016年,省财政加大投入,对搬迁对象每人再补助7000元,);同时,根据需要可通过县级投融资平台向农发行、国开行申请一定额度的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三是同步搬迁的一般农户享受造福工补助政策。同时,也可通过县级投融资平台向农发行、国开行申请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 

  

  

  

  

  

  七、我县如何开展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创业发展,对贫困户购买种苗种畜禽、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生产设施和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光伏扶贫等项目进行补助。我们尤溪主要是开展光伏产业扶贫,2017年我县共对35个贫困村、空壳村补助790.396万元,目前各村光伏项目基本竣工。例如:溪尾乡整乡推进光伏扶贫工作,成立尤溪县阳光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利用公建资源投资880万元装机1500KW的光伏项目,5月并网发电以来,创收110多万元,光伏发电产生的利润100%按股权进行分配,为全乡73户贫困户、3个贫困村、1个空壳村打造长效可持续精准扶贫机制,为全县脱贫帮扶项目起到示范作用。目前各村光伏项目基本竣工。 

  八、我县如何进行金融扶贫的? 

  一是建立担保基金,対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贷款担保。我们已经在14个乡镇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基金1200万元,为扶贫开发对象发展生产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贷款。2017年,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已发放担保贷款3807.2万元,累计扶持863户贫困户发展生产。全县累计还款532.4万元,贷款金额为风险担保金的2.58倍,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为45.9%。二是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贴息。从2016年起,每年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贴息,降低贫困户贷款资金成本。 

  九、贫困家庭子女在接受学校教育方面有哪些扶助政策? 

  贫困家庭子女跟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政策之外,在不同教育阶段均有额外扶助政策。学前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入园幼儿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寄宿生享受营养改善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2250元;高中教育阶段,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所有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两档进行资助,其中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烈士、优抚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困难学生分档进行资助,特困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 

  十、对贫困村增收有哪些扶持措施?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财农改〔2017〕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今后我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将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合计1800万元,分三年通过尤溪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尤溪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形式,投资到福建省尤溪紫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保障36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到目前该项目已实施两个批次,第一批14个村计700万元已于2017年12月拨付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开始实施,第二批10个村计500万元已于2018年3月向省财政厅上报实施方案,该资金正在指标追加拨付当中。 

  十一、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扶贫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如何加强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作为资金监管部门,我们在根据有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监督。一是开展扶贫领域项目专项督查,2017年我们安排了检查组対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捆绑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进行专项督查,二是积极开展省财政厅部署全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运行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我们制定了《尤溪县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运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积极开展造福工程、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在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试运行,加强対扶贫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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