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日期:2017-10-26 16:25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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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1:我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各是多少? 

  答: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分别为:中央及外省市驻闽单位及其职工26130;其他单位及其职工15678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568元。 

  最高月缴存额分别为:中央及外省市驻闽单位及其职工6270;其他单位及其职工3762元。 

  最低月缴存额不得低于最低月缴存基数与单位及其职工缴存比例的乘积。 

  问题2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 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所在单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借款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至今(住房公积金已封存的,启封并重新连续缴存六个月后,其封存前的缴存期限可视同连续缴存期限累计计算);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正常连续缴交2年以上至今;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五、借款人在200311之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办理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题3:公积金贷款收入是如何认定的? 

  答:1、在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以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认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职工的实际工资已超过住房公积金封顶的工资基数,需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后予以认定。职工对工资收入认定有异议的,可按近6个月银行工资账户收入明细认定其月工资收入。 

  2、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依据个人信用报告中公共信息明细栏目记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以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认定。 

  3、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个月及住房公积金非正常缴交的职工,月工资收入按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认定。月工资收入达4000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近6个月银行工资账户收入明细予以认定。 

  4、兼职收入不得超过本职工作工资收入,应提供兼职单位的营业执照、收入证明、兼职职业资格证书;房产租赁收入应提供产权人为借款申请人、房产共有权人或共同还款人的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以及租赁合同;投资收入应提供分红收入证明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公司营业执照、投资入股证明(如公司章程)。上述三项收入需提供申请借款时前6个月相应的税收证明或银行账户收款明细印证后方可予以认定。 

  5、未退休父母和未婚成年子女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共同还款人的收入按上述标准予以认定,并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共同还款人有未结清贷款的,其收入应扣除未结清贷款的月应还款额后,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 

  6、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占借款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比例控制在50%以内。借款人及其共有权人月缴交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60%及以上的,可不受该比例控制。 

  问题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是如何认定的? 

  答:200311日以后第一次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如果已经贷款过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则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了。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以购买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的实际拥有套数为准。 

  问题5:目前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 

  问题6:目前可以申请商转公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吗? 

  答:目前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待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低于95%时,按相关规定恢复办理。 

  问题7: 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贷款),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因商业性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补贴的贷款方式。 

  我中心将视资金流动性情况阶段性采用公转商贷款,当我中心资金流动性不足时,您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由我中心审批同意后转换为公转商贷款,待我中心资金流动性改善后再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期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公转商贷款结清或终止贴息或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由我中心直接补贴给受托银行,您只需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本付息,您享受到的政策性利率优惠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一致。 

  问题8: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 

  三、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四、离休或退休的; 

  五、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本市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六、调离本省的; 

  七、经法院裁决破产的企业职工,未在本市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十一、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二、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职工因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中所列特殊病症,需住院治疗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四、职工因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问题9: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条件? 

  答:一、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职工可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按每位缴存职工每月400元标准提取,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按以上标准计算的12个月房租。 

  三、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房产的证明和结婚证,并面签对承租行为、婚姻状况及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问题10: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有什么限定吗? 

  :职工因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中所列特殊病症,需住院治疗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于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逾期不再办理,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内(本次)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问题11:如何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余额呢? 

  答:一是可以拨打热线12329,根据提示输入公积金账号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与缴存情况等。输入身份证号码可查询贷款余额;二是可以登陆到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去注册,登陆后也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三是扫描三明市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二维码添加微信公众号查询;四是携带身份证原件可以到管理部服务大厅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或到公积金承办银行服务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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