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通告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人员结构、充实队伍,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尤政办〔2021〕5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区工作者。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莅临福建考察调研时提出城市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顺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扎实推行近邻党建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社区专职工作队伍。结合我镇社区工作实际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提高城关镇的社区治理服务水平。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要求 、步骤
招聘单位: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招聘岗位:社区工作者
招聘人数:西门、沈塔社区各1名、城东社区2名,共4名
招聘要求: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步骤: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评分、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三明市尤溪县户籍,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心强;
3.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
4.年龄要求,年满2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1998年1月期间出生);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中级以上、本县乡镇干部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以缴纳社保为准)或在本县担任村、居干部一届及以上(以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为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月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6.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windows、windows office、金山wps office等软件),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良好的业务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建路6号1层)。联系人:詹女士,联系电话:0598-6323660。
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尤溪县城关镇2024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简称《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
3.近期1寸同底版彩色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用笔标注姓名);
4.本县乡镇干部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或清单;
5.担任村、居两委干部期间的任职文件、有效当选证书、证明(连续担任村两委干部3年(含)以上)等;
6.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7.有荣誉获奖的需提供荣誉证书;
说明:以上材料除报名申请表外,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第4-7项没有证明材料的可以不提供。
报名要求:
1.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报考者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表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经发现并证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尤溪县民政局、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报名人员进行联合资格审查,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产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后不满三年的;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以及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六、量化评分办法及确定面试人员办法。
1.量化评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城关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核评分说明》〈详见附件3〉进行量化打分。
2.确定面试人员办法:按量化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七、面试成绩与总成绩
1.面试总分10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50%)+(量化评分×50%)
2.同分判定:若2个及以上申请者总成绩相同时,则同成绩者现场加试一次,面试者名次按加试成绩重新排列。
八、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总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名次,分别按岗位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由城关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招聘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相应类别岗位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名次依次递补。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城关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参与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九、政审
体检结果公布后,尤溪县民政局会同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未配合城关镇人民政府和尤溪县民政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1.公示。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选择所服务的社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尤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岗位待遇。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报酬待遇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岗位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1.尤溪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报考者错过面试、体检、审核的责任自负。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8-6323660)
2.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6323660(城关镇人民政府)
附件:1.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
2.城关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
3.尤溪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核评分说明
尤溪县民政局
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