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贷款政策
(一)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政策
1、扶持对象
小额贷款风险担保金是用于为全省贫困户达千户以上的县(市、区)的贫困户因发展生产和服务业贷款提供无抵押担保。在确保贫困户贷款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
2、扶持标准
(1)贫困户可享受每户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内,贷款年限为3年以内、额度内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无抵押担保。
(2)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可根据实际情况,于客户协商追加其他担保方式,以增强风险防控能力。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政策
1、扶持对象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是用于贫困户贷款贴息的资金。在确保贫困户贷款贴息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贴息。
2、扶持标准
(1)贫困户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贴息标准按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2)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由县(市、区)扶贫部门认可),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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