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相关扶持政策

日期:2017-11-26 15:57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 | | |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农办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号)的文件规定: 

  1、学前教育资助。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2、义务教育资助。对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或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3、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助学金: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免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学杂费。 

  4、中职教育资助。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并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5、普通高等教育资助。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6、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学金给予资助。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