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日期:2017-11-26 15:52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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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家乐”等项目补助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资金单户一般不超过5000元,贴息资金每户不超过2500元。 

  2、用于扶持直接带动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50%以上的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一户贫困户补助3000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增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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