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现将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3万元分配方案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中共尤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号)
联系电话:0598-8767309、12317;
电子邮箱:yxnbxkk@163.com。
附件: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中共尤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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