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尤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尤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尤溪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尤溪调查队
2015年2月16日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影响,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抢抓机遇、锐意进取、精准发力、奋发作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176.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05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79.43亿元,增长12.8%;第三产业增加值50.19亿元,增长13.6%。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27.2︰45.1︰27.7调整为26.6︰45.0︰28.4。从三次产业的贡献率和拉动力来看,第一产业贡献率为11.4%,拉动生产总值增长1.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贡献率为56.9%,拉动生产总值增长6.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贡献率为31.7%,拉动生产总值增长3.5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年上涨1.8%。分属性看,消费品价格上涨1.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5%。分类别看,构成CPI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呈“五升三降”态势,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0%,居八大类价格之首;其次是居住价格上涨3.6%。
全年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2266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725人,开展创业培训9期计225人。全县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5014人,城镇新增就业2602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03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5%。
二、农林牧渔业
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3.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3%。其中农业产值43.55亿元,增长4.9%;林业产值20.72亿元,增长5.0%;牧业产值6.74亿元,增长8.1%;渔业产值1.87亿元,增长6.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97亿元,增长6.2%。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4.86万亩,增长3.3%;粮食总产量18.28万吨,增长3.43%。其中稻谷产量13.82万吨,增长2.6%;甘薯产量1.45万吨,增长4.9%;马铃薯产量1.05万吨,增长7.4%。全年蔬菜产量61.64万吨,增长4.9%;食用菌产量3.44万吨,增长6.0%;水果产量20.25万吨,增长5.7%;茶叶产量1.18万吨,增长9.67%。
全县木材产量163.82万立方米,增长6.7%;毛竹、篙竹、小径竹产量分别为2725万根、1226万根、4.77万吨,分别增长10.0% 、13.3%、7.5%;油茶籽产量3.25万吨,增长8.3%;竹笋干产量1.22万吨,增长9.5%。
全县肉蛋奶总产量3.15万吨,增长7.1%,其中肉类产量2.69万吨,增长11.6%。全年生猪出栏30.65万头,年末存栏21.61万头;牛出栏0.07万头,年末存栏0.25 万头;羊出栏4.84万头,年末存栏3.71万头。
全县水产品总产量0.85万吨,增长6.0%。
全县共有40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10家、市级示范社14家。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97家,本年新注册成立7家;家庭林场24家,本年新注册成立1家,其中股份制合作林场16家,林业行业协会5家;猪业专业合作社6家;渔业专业合作社15家。
三、工业、建筑业
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42.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2%。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产值160.76亿元,占比66.2%;重工业产值81.91亿元,占比33.8%。按所有制结构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0.15亿元,占比0.1%;股份制企业产值220.45亿元,占比90.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产值14.23亿元,占比5.9%;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产值7.84亿元,占比3.2%。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1.0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2%。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235.41亿元,工业产品销售率97.0%,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中,三大主导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08.61亿元,其中纺织、服装业产值146.53亿元,占比70.2%;林产业产值50.93亿元,占比24.4%;矿产、矿物制品业产值11.16亿元,占比5.4%。纺织、服装业经过多年发展,在工业生产经济中已独占鳌头,该行业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已过半达60.4%。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生产布84366万米,比上年下降3.0%;生产纱31万吨,增长18.2%;生产人造板40万立方米,增长17.1%;生产机制纸及纸板21万吨,下降12.2%。
年末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47.59%,较去年上升17.87个百分点。全县200家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1.02亿元,比上年下降70.9%;实现税金总额3.44亿元,下降10.0%;规模以上工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95.92元。全年全社会工业用电量8.65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5.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5.04亿千瓦时,下降1.0%。
全县实现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9.48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县内拥有资质建筑业企业22家,比上年增加1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27.11亿元,增长34.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5.24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其中农户固定资产投资4.06亿元,增长7.9%;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161.19亿元,增长19.5%。在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4.85亿元,增长55.5%;第二产业投资117.67亿元,增长31.1%;第三产业投资38.68亿元,下降7.9%。
全县项目投资144.50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93个,比上年增加16个,本年完成投资78.9亿元,增长18.9%。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16.68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住宅投资11.46亿元,增长17.7%,占房地产开发投资68.7%。全县商品房施工面积117.3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6.6%,其中商品住宅施工面积76.71万平方米,下降10.6%。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30.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5.21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6.99万平方米,车库、杂物间等其它用房销售面积8.21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21.06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其中住宅销售额9.11亿元,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7.91亿元,车库、杂物间等其它用房销售额4.03亿元。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9.18亿元,比上年下降0.9%。
五、国内贸易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61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限额以上批零和住餐业零售额14.29亿元,增长22.3%;限额以下批零和住餐业零售额22.32亿元,增长9.1%。
年末共有47家限额以上贸易法人企业,其中批发业15家、零售业30家、住宿餐饮业2家;共有限额以上贸易个体户22家,其中住宿餐饮业15家、零售业7家。69家限额以上贸易法人企业和个体户全年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5亿元,比上年增长35.5%。
全县批发业销售额14.17亿元,比上年增长28.6%。
六、对外经济
全县验资口径实际到资142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4.2%。全县外贸出口1606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6.2%,其中以木、竹为主要原料的出口企业26家,出口额7498万美元。
本年新批外资企业1家,为20家企业办理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备案。
七、财政、金融
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10.59亿元,比上年下降1.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28亿元,下降9.9%;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7.32亿元,增长2.2%。在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5.42亿元,下降6.8%;非税收入1.90亿元,增长40.9%。
全县公共财政支出18.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亿元,增长20.4%;教育支出5.30亿元,增长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亿元,增长1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亿元,增长8.0%。
全县基金预算收入9.03亿元,比上年下降3.5%;基金预算支出9.77亿元,下降4.7%。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8.34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人民币个人储蓄存款余额68.48亿元,增长9.5%;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8.63亿元,增长14.6%,其中短期贷款28.85亿元,增长9.8%,中长期贷款68.11亿元,增长15.5%。
八、交通、邮电、旅游
全年完成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0.53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全年共完成客运量208.75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5304.75万人公里,货运量885.11万吨、货运周转量79211.83万吨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1.6%、2.5%和17.5%、18.4%。全年邮政业务收入3942万元,比上年增长1.4%;电信业务收入6698万元,增长2.4%;移动业务收入13142万元,下降1.3%;联通业务收入4024万元,增长29.3%。
年末全县境内各类公路总里程2397.10公里,公路密度达69.22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2.08公里,国道2.88公里,省道159.73公里,县道370.11公里,乡道1312.80公里,村道489.50公里。本年新购置16辆清洁能源(LNG)公交车,11月开始投入运营,新增公交线路3条,优化延伸公交线路3条,公交车辆45辆,停靠站点119个;梅仙城乡公交、洋中镇区公交开通。
全年接待入境游客59.5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01%;实现旅游业收入3.62亿元,增长21.98%。全县星级酒店2家;旅行社9家;农民旅游专业合作社3家;“农家乐” 140家。
九、科学、教育
全县成功上报各类科技项目15项,其中国家创新基金4项、省创新资金1项、区域重大2项、省星火计划6项、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1项、市级科技计划1项,甄选本级重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25项。
全县专利申请量319件,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发明18件、实用新型101件、外观设计200件;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04件,增长96%,其中发明5件、实用新型71件、外观设计128件。顺利通过省知识产权强县验收。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38个,在校生51037人,其中公办幼儿园21个、民办幼儿园27个,在园幼儿10365人;完小38所、教学点37个,小学在校生20076人;初中12所,初中在校生10852人;完中6所,高中在校生7505人;职业中专1所,在校生2171人;特教学校1所,在校生68人;校外活动中心1所。
全县在编教师4598人,其中幼儿教师221人,小学教师1904人,中学教师2351人,特校教师15人,进修学校教师41人,教学行政部门66人。
2014学年,学前三年适龄入园率96.5%,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100%,巩固率达99.8%,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97.3%,高中阶段入学率97.3%。高考本一上线人数543人,本一上线率达16.1%,其中录取北大1人,“211”和“985”名牌大学139人。
十、文化、体育、卫生
全年深入各行政村放映电影3002场,先后举办“福万通”杯——“尤溪好声音”歌手大奖赛、“明兴源”杯广场舞展演、“文化惠民·圆梦尤溪”群众广场文化系列活动、“八闽秀才——福建乡村达人电视大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喜获嘉奖,其中原创舞蹈《青春绽放》代表三明市参加由福建省文化厅主办的“群星璀璨”全省第三届村级文化协管员技能大赛广场舞比赛荣获一等奖;剧本《反徐州》(又名《子母泪》)荣获福建省第26届会演剧本征文活动二等奖;混声无伴奏重唱《对面一个妆姆玛》、《嫁给闽湖做船娘》分别荣获福建省第十二届音乐舞蹈节声乐表演、创作双金奖和创作金奖、声乐表演银奖。
圆满完成朱子文化苑建设,10月开始正式对外开放。
全年开展县级大型全民健身活动86次,参与健身活动人数3.71万人次。本年尤溪籍运动员在国际、国家以及省、市级各类体育赛事中,共计获得金牌13枚,银牌17枚,铜牌11枚。
年未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98个,其中医院4个,卫生院15个,卫生所(室)、诊所、医务室37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250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28名,注册护士606名。共有乡村医生663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6名。共有医疗机构床位1373张,其中医院940张,卫生院433张。全年公立医疗机构总诊疗101.05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62.26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8.79万人次;公立医疗机构总入院5.90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4.04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6万人次。县级医院病床使用率为97.3%,乡镇卫生院为66.4%;县级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7.97天,乡镇卫生院4.70天。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
全县年末户籍人口440300人,其中男性人口235692人,女性人口204608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3.5%和46.5%。全年出生人口13776人(含往年出生本年补报户口人口),出生率31.66‰;死亡人口2212人,死亡率5.08‰;自然增长率26.58‰。按人口年龄段分:18岁以下79591人,占总人口的18.1%;18—60岁298947人,占总人口的67.9%;60岁以上61762人,占总人口的14.0%。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35.3万人,城镇化率40.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按城镇化率计算,其中城镇人口14.3万人,农村人口21.0万人。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57元,比上年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67元,增长1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79元,增长10.9%。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2067元,增长8.3%,其中食品烟酒支出4447元,增长9.3%,占人均消费支出36.9%(恩格尔系数,下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7267元,增长4.2%,其中食品烟酒支出5724元,增长7.1%,占人均消费支出33.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007元,增长13.4%,其中食品烟酒支出3696元,增长11.4%,占人均消费支出41.0%。
十二、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
全县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224168人(含领取待遇54393人),征收保费1918.89万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545人,征收基金8426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10583人,征收基金14873万;参加工伤保险企业767户,参保职工28206人;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现全员参保,征收工伤保险基金895万元;参加生育保险企业615户,参保职工20307人,征收生育保险基金415万元;参加失业保险22301人,征缴失业保险金1166.18万元。
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54393人,发放养老金4653.28万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5037人,发放养老金11764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4241人,发放养老金1664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1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9万元;享受失业金人数692人,支付失业金 277.48万元,支付合同制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407人次23万元;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33万元,126人享受贴息。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1900元提高到2100元,人均年补差1520元;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8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4元。全县共有14572人获得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发放低保金2346.19万元;医疗救助1376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款479.86万元;救助困难家庭202户,发放救助款31.49万元;共为1281人发放丧葬费177.90万元。
十三、环保、安全生产
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全县共有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市级及以上生态村214个。全年化学需氧量(COD)比上年减排0.6%,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排0.5%,农业COD减排1.0%;氨氮(NH3N)比上年减排1.2%,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排1%,农业NH3N减排1.5%;二氧化硫(SO2)比上年减排2.0%;氮氧化物(NOx)排放与上年持平。
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17起、死亡6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87.45万元,与上年同比起数下降10.5%、死亡人数下降14.3%、受伤人数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3.1%。亿元GDP死亡人数0.03人,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36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
(4) 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5) 由于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此基础上,从2014年起仅计算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再公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
⑹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或计量单位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⑺ 本公报中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分年龄段人口数均按公安户籍年报数据,其中出生人口含往年出生本年补报户口人数。
⑻常住人口是指由上级统计部门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反馈的年末常住人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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