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节日价格防线 护航五一消费市场——关于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倡议书

日期:2026-04-24 16:43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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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2026年“五一”小长假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在尤溪”的旅游与消费环境,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全县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发出如下提醒倡议:

  一、依法经营合理定价。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市场规律,综合考量经营成本、市场供需、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共同营造诚信公平、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各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以显著方式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对已生效的订单、合同,不随意违约、毁约、降低承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擅自提高价格等。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应按照订单、合同约定,足额赔付相关费用。 

  三、共同维护价格秩序。各经营者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对消费者的价格异议和投诉,要耐心做好解释,积极化解纠纷矛盾。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多收价款的,应及时退还,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四、特别提醒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对照以上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各相关行业协会要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规范协会成员依法诚信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查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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