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提示

日期:2026-02-10 11:31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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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让消费者点的放心、吃的安心,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如下工作提示:

  一、入网餐饮经营者 

  (一)合法合规经营。应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借用冒用他人证照等违法行为。 

  (二)公示信息真实。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内容。入驻网络平台(美团、京东外卖、淘宝闪购等)时,如实提供真实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材料,并在平台页面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及时维护变更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真实。严禁发布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广告,不得实施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宣传行为。 

  (三)严格食材管控。严格规范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依法及时在福建省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内录入相关信息,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及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四)规范加工制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认真落实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定期清洁维护消毒加工、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和场所,特别是灶台下方、冰箱胶条等卫生死角,确保后厨环境整洁。鼓励入网餐饮经营者,特别是无堂食外卖经营者积极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公开加工过程。 

  (五)加强人员管理。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手部清洗消毒措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披头散发、外露饰物。严禁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保障配送安全。应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级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鼓励使用“外卖封签”,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自行配送的商家应定期清洗消毒配送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并在配送需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的餐食时,配备相应温控设备,确保餐食在配送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温度要求。 

  二、消费者 

  (一)选择正规商家。在网络订餐时,消费者要尽量通过管理规范的正规平台选择商家,仔细查看商家主页公示证照信息是否齐全、有效,上面的食品许可经营范围与线上销售餐饮品类是否一致,优先选择信誉良好、评价较高的入网商家。点餐时应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菜,避免过量点餐造成浪费,践行文明用餐、反对浪费的消费新风尚。 

  (二)查验餐食情况。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外卖封签”是否启封或破损,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保留证据,联系商家或平台进行处理。如确认无误后要尽快食用,避免因长时间存放造成食物变质。 

  (三)做好维权举措。应注意留存订单截图、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凭证。用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尽量保留食物样品和呕吐物。在网络订餐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遇到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诚挚邀请入网餐饮经营者、外卖骑手、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共同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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