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尤溪县绿色小水电以奖代补资金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3〕107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1〕61号)及局党组研究意见,对通过水利部《2023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评定结果公示》的尤溪县绿色小水电站,给予奖励性补助。
现将符合要求的水电站单位及补助金额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或县水利局反映,电话:0598-6320137;0598-6336571。
附件:2023年度尤溪县绿色小水电以奖代补名单
尤溪县水利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
2023年度尤溪县绿色小水电以奖代补名单
序号 |
水电站单位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合计(万元) |
1 |
长潭峡水电站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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