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一)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 任 人:柯德双,尤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598-6323016
(二)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城关镇责任人:刘晓明,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323660
梅仙镇 责任人:邱 蕾,梅仙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262131
联合镇 责 任 人:黄孝祥,联合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243010
西滨镇责任人:于耀万,西滨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272163
洋中镇 责 任 人:林长鹏,洋中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223169
汤川乡 责 任 人:林 洲,汤川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系电话:0598-6213176
溪尾乡 责 任 人:朱隆基,溪尾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系电话:0598-6203001
中仙镇 责 任 人:吴坚,中仙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423005
台溪乡 责 任 人:管 钊,台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系电话:0598-6403003
坂面镇 责 任 人:陈传珠,坂面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433133
新阳镇 责 任 人:林 才,新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453198
八字桥乡 责 任 人:陈 帆,八字桥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系电话:0598-6476436
管前镇 责 任 人:胡志宏,管前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483005
西城镇 责 任 人:蔡光璟,西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393771
尤溪口镇 责 任 人:陈玉生,尤溪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6270005
工作职责:统筹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农村供水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供水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农村供水相关政策制度宣传和群众安全用水、有偿用水意识引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协调作用,强化用林用地等要素保障,推进供水水价调整和水价补贴机制落实。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 任 人:刘有炼,尤溪县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6331617
工作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农村供水工程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按照《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导则》《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落实落细各项要求,把好项目建设审查审批、工程运行水质管理等关键环节。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人:供水单位及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
工作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确保管护责任明确,管护内容具体,管护人员到位,管护任务落实。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6320593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yxxsljslg@163.com
附件:尤溪县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及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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