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60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5-20 10:03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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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洋中镇联络组:

  《关于加强乡镇区域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26054号)由我单位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控,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严查违规销售与非法改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共检查乡镇电动车销售门店22家次、维修门店9家次,累计消除问题隐患3条。二是深化标准宣贯实施。面向销售主体、社区居民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宣贯解读《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提示销售门店在标准实施过渡期内合理控制库存。共举办标准宣贯培训会2次,督促经营者合规经营。三是压实质量主体责任。督促电动车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10份,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四是推进简化登记流程。依托福建非机动车信息登记系统进一步简化车辆登记流程,督促销售方协助购车群众完成车辆登记上牌手续,从源头治理非法改装行为。全县共注册登记非机动车906辆。 

  二、深化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公安交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电动车经销单位负责人集体约谈会2次,约谈电动车销售单位业主2批次、35人次;联合城管局约谈共享单车经营企业14家。二是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结合交通安全“七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发放“一图读懂”等宣传材料3000余份,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广泛宣传电动车骑行安全出行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三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长效监管机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等3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压实压紧销售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监管扎实有力、整治取得实效。四是强化违法打击力度。依托联合执法机制,构建“全域覆盖+重点攻坚”常态化整治格局,持续加大电动车多维度的违法打击力度,共查处涉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50余起;联合城管部门纠治车辆违停行为200余起,占用消防通道30余辆,劝导占道经营500余起。同时,注重管理与教育相结合,针对不同驾驶群体、不同违法类型开展差异化、精准化教育与劝导。累计教育违法当事人5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完善基础设施,补齐安全短板 

  一是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安装,已完成1个试点小区8台智能阻止系统的安装,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风险。二是推进价费分离政策。目前全县已实行该政策的小区达56个,充电收费透明度有效提升,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推广共享换电模式。推动饿了么、美团两大外卖平台与铁塔能源建立协作机制,为外卖骑手搭建便捷、安全的换电服务。目前,饿了么平台使用共享换电模式的电动自行车占在用电动自行车比率均在60%以上,有效解决了外卖从业人员充电难、充电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感谢委员们一直以来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周腾坚,联系电话:0598-6336495 

  落实情况:已经解决                                

  尤溪县公安局 

  202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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