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609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6-04-27 16:55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尤溪县烟草专卖局:

  《关于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综合治理的建议》(第2609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配合烟草部门开展“普法进商户”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 

  二、完善警示标识,压实主体责任 

  统一制作发放警示标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我局和县烟草局共同制作了统一规格、醒目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警示标识,在新开业的从事烟草制品经营户的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上述警示标识,提高经营者主体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执法合力 

  一是加强与烟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校园周边的经营户进行重点检查整治。二是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举报线索,及时转交给县烟草部门处理;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予以及时查处。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校园周边监督检查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强部门协同和社会共治,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林兴棉,联系电话:0598-6308703 

  落实情况:持续开展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