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605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6-04-21 16:48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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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乡镇区域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2605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024年来,我局立足监管职能,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从生产销售源头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控,严把产品入市关口 

  一是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2024年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62家次,立案查处案件41件,罚没款3.19万元,没收电动自行车鞍座、衣架等相关产品28件,消除隐患问题46个。2025年以来检查销售门店118家次、维修门店49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0起,罚没款4.18万元,累计消除问题隐患11条。二是深化标准宣贯实施。面向销售主体、社区居民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宣贯解读《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提示销售门店在标准实施过渡期内合理控制库存。2024年举办标准宣贯培训会2次,督促经营者合规经营。三是压实质量主体责任。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齐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2024年以来,累计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42份,配合市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深化精准监管,构建长效共治格局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2024年以来,联合县交警大队召开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负责人集体约谈会2次,约谈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业主2批次、35人次。二是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发放“一图读懂”等宣传材料700余份,提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执行标准规定和如何辨别各类电动车等内容,提高广大群众关注电动自行车质量、消防、道路安全意识。三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长效监管机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等3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压实压紧销售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监管扎实有效、整治取得实效。 

  三、完善基础设施,补齐安全服务短板 

  一是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安装,已完成1个试点小区8台智能阻止系统的安装,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风险。二是推进价费分离政策。目前全县已实行该政策的小区达56个,充电收费透明度有效提升,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推广共享换电模式。推动饿了么、美团两大外卖平台与铁塔能源建立协作机制,为外卖骑手搭建便捷、安全的换电服务。目前,饿了么平台使用共享换电模式的电动自行车占在用电动自行车比率均在60%以上,有效解决了外卖从业人员充电难、充电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郑理强,联系电话:0598-6320779 

  落实情况:已经解决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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